为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街道办事处等14个镇(街道)赋权执法事项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东城街道、西城街道、江南街道、芝英镇、石柱镇、前仓镇、舟山镇、古山镇、方岩镇、龙山镇、西溪镇、象珠镇、唐先镇、花街镇等14个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对永康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等14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14个镇(街道)在各自行政区域内以自身名义统一行使林业、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共5个条线14项行政处罚事项(具体事项目录详见附件)。
二、涉及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仍由原行政处罚单位依法管辖。
三、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处罚权下放后原业务主管部门继续承担行业行政监管职责,同时要加强镇(街道)案件办理的日常指导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办案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四、具体实施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依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五、本公告自2025年8月15日起施行,涉及镇(街道)核减调整的执法事项退回原行政处罚单位行使。
附件:永康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等十四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永康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等十四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序号 |
领域 |
事项代码 |
事项名称 |
划转范围 |
1 |
林业 |
330264072000 |
对开垦、采石、采砂、采土等造成林木或林地毁坏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2 |
林业 |
330264075000 |
对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3 |
林业 |
330264108000 |
对在森林禁火期、禁火区内野外用火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4 |
林业 |
330264065000 |
对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5 |
建设 |
330217156000 |
对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6 |
农业农村 |
330220048000 |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7 |
生态环境 |
330216277002 |
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8 |
生态环境 |
330216282000 |
对违法在人口集中和其他需特殊保护区域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9 |
消防救援 |
330295024001 |
对沿城市道路的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0 |
消防救援 |
330295060001 |
对在城市道路上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1 |
消防救援 |
330295018000 |
对建筑物外墙装修装饰、建筑屋面使用及广告牌的设置影响防火、逃生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2 |
消防救援 |
330295016001 |
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上的消防登高场地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3 |
消防救援 |
330295060002 |
对在城市道路以外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的行政处罚 |
全部 |
14 |
消防救援 |
330295016002 |
对占用、堵塞、封闭城市道路以外的消防登高场地的行政处罚 |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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