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7392043434/2025-10632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8-22 16:20:36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溪口村空气质量监测点搬迁项目报价的函
各相关专业机构: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实施溪口村空气质量监测点搬迁项目,现向社会公开征询报价。最后以资质较优、报价最低原则综合评价选择服务机构。
专业机构要求:
1.具备相关资质并有同类工作经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承担站点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确保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能正常运行,并能实时能查看监测数据。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收费合理,遵守行业规矩,廉洁自律,若上述相关要求有不满足情况,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有权取消询价资格。
请有意向参与合作的专业机构,在2025年8月 27日下班前,将报价函填报完成并加盖公章,放入档案袋里密封(档案袋不密封视为无效)一式三份。通信地址:浙江省永康市西城街道松石西路469号(生态环境),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0579-89289027。
附件:《报价函》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报价函
永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贵站的《溪口村空气质量监测点搬迁项目报价的函》,包括附件均已收悉。经认真讨论研究后,我公司愿意参与你们这次组织的专业机构优选,具体内容如下:
报价单位 | 负责人 | 项目报价(元) |
注: 1.项目报价过程中考虑到并满足报价函中的相关要求 |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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