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597205446K/2025-107395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9-29 16:32:39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5#厂房、连廊
规划行政许可批前公示
申请人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向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办理浙江飞神车业有限公司厂区--5#厂房、连廊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本工程位于永康经济开发区花园大道1299号、九州西路988号,拟建规模:5#厂房:占地面积:18369.48m²,建筑面积:57048.96m²,层数:三层,规划建筑高度:30.65m; 1#连廊:占地面积:98.99m²,建筑面积:197.76m²,层数:三层,规划建筑高度:23.80m ;2#连廊:占地面积:395.88m²,建筑面积:791.76m²,层数:三层,规划建筑高度:23.80m ;地块总经济技术指标详见总平面附图。
现根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 9 月 29日至2025年 10 月 8 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规划计划专栏(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4283/)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如无意见,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按程序审批予以规划许可。
地址: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211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7233259 87232559
浙江省永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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