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5-107423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发文时间 | 2025-09-30 14:58:47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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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日期:2025-09-30 14:5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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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9月12日在(http://www.yk.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9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9月25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永康市望春西路28号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编:321300;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36295134@qq.com。
联系人:潘铿妃;联系电话:0579-89282683。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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