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784MB1726874F/2025-106942 | 发布机构 | |
发文时间 | 2025-09-09 17:37:43 | 文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登记号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派溪吕村吕洪标等6户村民向我局申请办理住宅楼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位于象珠镇派溪吕村湖塘下地块。户型分别为;99.7㎡、119.7㎡、139.7㎡;拟建规模、建筑层次:地下一层(吕高形、吕文庚无地下室)地上3层加阁楼(详见公示图)。现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公示地点:建设现场和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http://www.yk.gov.cn/col/col1229163539/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身份证明),向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园大道309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871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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