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补贴
申请时间: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政策内容
对毕业 2 年以内(以毕业证书为准)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每年给予补贴30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
享受对象
毕业 2 年以内到永康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盖公章)(“浙里办”app中填写材料后生成表单,打印下来签字盖章)
2.工资发放表(盖公章)(附件1)
3.毕业证书(或者是学信网里的“在线验证报告”)
4.劳动合同(包含补贴期限)
5.承诺书(附件2)
注意事项
1. 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度的补贴。
2. “中小微企业”按照统计局划型为准。
3. 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与毕业时间不一致的,补贴起始时间按三个时间中最晚时间确定 。
4.“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是指提交补贴申请时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如提交申请时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未公布的,参照已公布的上上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执行。(最新的加权工资为2023年浙江省加权平均工资为99722元)
5.分公司、支公司等分支机构划型按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一级企业进行划型。
二、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
政策内容
对毕业 5 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符合条件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每年给予补贴 10000 元。补贴期限不超过 3年。
享受对象
毕业 5 年以内到永康到符合条件的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盖公章)(“浙里办”app中填写材料后生成表单,打印下来签字盖章)
2.工资发放表(盖公章)(附件1)
3.毕业证书(或者是学信网里的“在线验证报告”)
4.劳动合同(包含补贴期限)
5.承诺书(附件2)
6.企业类型说明材料
注意事项
1.养老服务企业是指由民政部门认定,家政服务企业由商务部门认定,现代农业企业由农业农村部门认定。
2.本年度工作时间仅受理享受期限在上一年度至本年度的补贴。
3.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与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毕业时间不一致的,补贴起始时间按三个时间中最晚时间确定 。
常见问答汇总
问:以上补贴如何申请
答:高校毕业生在同一企业就业满一年后向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365行政服务中心)或线上(浙江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提交相关材料。
问:该政策里高校毕业生的定义是什么?
答:本办法所涉高校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 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 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同等享受以上政策。
问:社保满12个月是在同一家单位还是不同单位累计计算?
答:需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补贴申请时间段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间段内。
问:申请补贴时间段如何填写?毕业2年如何界定?
答:补贴开始时间仅限上一年度至本年度,例如2025年申请的,在填写补贴时间段时,最早为2024年1月开始,不能追溯到2023年年度,且开始为毕业时间、劳动合同开始时间和在该公司缴纳社保时间这三者之间较晚的月份。
···就业补贴要连续交社保12个月,补贴开始时间就是交社保的第一个月,结束时间就是第12个月。(补贴开始时间和补贴结束时间:符合条件的月份,刚好为12个月,且需社保已到账。)
···在填写补贴起止时间时,首次享受的高校毕业生,开始时间即为在申请单位的首次参保时间,享受结束时间为享受开始时间+11个月;对于连续申领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开始时间为上次享受结束时间+1个月,享受结束时间为本次享受开始时间+11个月
举例说明:小李2021年6月毕业,2021年7月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8月开始在该公司缴纳社保,若小李在2022年8月来申请补贴,则补贴时间段应为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若小李2023年1月来申请,则补贴时间段最早只能从上一年度2022年1月开始,就是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若小李一直未申请,2025年再来申请,则最早开始月份为2024年1月,而2024年1月距离2021年6月毕业已经超过两年了,也不能申请补贴了。
问:申报期工资收入(元)指的是年收入还是月收入?
答:指申报期工资年收入。
问:单工伤参保是否可申请该补贴?
答:不可以,政策要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险。
灵活就业登记
对象: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灵活就业、有相对稳定收入、具有永康市户籍或持有永康市《浙江省居住证》的劳动者。
申报方式:可通过线下窗口(365行政服务中心)或线上(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灵活就业登记”向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0579-87173091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灵活就业)
申报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条件及标准:实现灵活就业、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方式:可通过线下窗口(365行政服务中心)或线上(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灵活就业)”向永康市就业服务中心申请。
咨询电话:0579-87173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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