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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6-1010525683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6-04-03 文号 永政发〔2026〕19号
主题分类 登记号 GYKD00-2026-0001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联内容
政策解读
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的通知
来源:市府办
日期:2026-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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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永康市《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202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永康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举措

(2026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金华市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金华和永康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持续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经济持续向好,确保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特制定以下政策举措。

一、强化科技创新(市科技局牵头)

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迭代升级“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引育、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高新科技企业培育,不断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新质生产力。2026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7%以上。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0.97亿元。

(一)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和省级“双尖双领+X”重大科技专项,通过验收后按上级补助额的50%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鼓励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按项目经费投入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成立创新联合体实施的技术攻关项目,参照该标准给予项目经费补助。对列入省级新产品试制计划的项目,通过验收后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对医疗机构入选金华市级重大、重点及社会发展等的卫生健康类科技计划项目,给予项目预算经费50%的财政经费补助,每个项目最高补助50万元。设立每年100万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工作经费,对入驻我市的科技特派员、特派员团队给予差旅和项目经费等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

(二)推进科创平台建设提质增效。建强长三角五金研究院、现代农机装备技术创新中心、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之江协同创新研究院(杭州)等科创平台,加快推进白云科技谷项目建设。对经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奖励60万元。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企业,奖励40万元。鼓励各类创业创新孵化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在永康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列入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按省财政补助资金1:1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深化算力券、语料券支持,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鼓励承办人工智能赛事,加快发展智能家居、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等智能终端应用,培育人工智能重点企业5家。加大算力、Token、数据等资源供给与政策扶持力度,高标准谋划数据标注产业园,加快构建五金工业高质量数据集体系,推动数据集研发、交易流通与场景化应用深度落地。组织实施省科创强基项目4项。(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发展中心、市产投集团)

(四)强化科技金融保障。动态扩大市产业基金(母基金)规模。积极培育引进耐心资本,发挥好科创基金作用,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创项目12个、投资额0.6亿元以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科技型企业提供科技专项贷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利率不超过当期LPR上浮100BP的纯信用科技专项贷款,按次年结清本息的贷款总额的0.8%给予企业补助,每家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5万元。积极向上争取省创新积分制“揭榜挂帅”榜单试点,并给予相应支持保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府办<金融口>、市财政局、市国资办、永康金融监管支局、市产投集团)

(五)优化人才引育和支持政策。探索校企“人才双聘”机制改革,支持科研人才在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间有序流动。探索“科技副总”“博士入企”等柔性引才支持机制,助力产才融合发展。新增高层次人才10人、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2万人以上。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便利化试点,优化海外人才来永便利化服务,支持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设立海外研究院。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单位,经认定,给予支付年薪总额的50%、每年最高30万元补助,最长补助3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外办、市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100万元以上,两个年度研发费用总额持续增长,研发费用投入强度达到规定要求的,根据本年度增量(最低50万元)按10%的比例,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补助。落实市属国有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研发投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2个百分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办、市税务局)

(七)强化创新主体培育。加强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梯队化培育,对新认定的部级卓越级、部级标准级孵化器,分别给予每家运营机构不超过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按其类型给予最高30万—10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一孵化器升级的,给予差额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每家企业奖励20万元,重新认定的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支持科技企业使用创新券购买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券的抵用比例为50%,每个项目最高可用3万元(工业设计项目2万元),每家每年最高抵扣20万元,允许企业概念验证费用和入驻“大孵化集群”孵化基地的孵化企业纳入创新券使用及兑付范围,降低企业创新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推进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市经信局牵头)

以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主线,系统推动传统产业焕新升级、新兴产业规模发展、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强化人工智能等关键变量赋能作用,着力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快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发展质量效益跃升。2026年,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以上。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95亿元。

(八)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布局建设专业化中试平台,推广“中试+投资+孵化”运营模式,2026年认定市级中试平台1家,培育国家级1家。强化首台(套)培育工程,对新认定国际级、国内级、省级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给予奖励。支持工业设计基地发展,对新认定国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鼓励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按设备投资额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九)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聚焦“34X”现代制造业体系,重点支持传统产业内生裂变,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不断催生增长新曲线,对入围省传统产业优势企业内生裂变典型案例在产业基金、项目用地等需求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持续推动“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推进产业基础再造,促进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品牌化发展。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优先发展前沿新材料、人形机器人、低空经济、氢能与储能等产业,打造一批高科技、高附加值、高端化产业集群。持续推动金属雕等历史经典产业焕新发展,对个人获评金华市级以上荣誉、开设大师课堂和企业做大做强、作品奖项评比等予以奖励,对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店面租金、市场拓展和参展参会、精品展示等给予补助。着力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全域全员全量”招商机制,重点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等领域,大力吸引永商回归。通过项目评审的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经济、高端装备、生命健康及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强链补链项目,在投产后3年内经综合认定后给予一定的租金补助,单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2026年,全市引育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28个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重大产业项目4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招商中心)

(十)支持高端模具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入园奖补支持,模具项目经评审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可享受五年租金补助,以租赁形式提供单个企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生产经营性用房(租赁面积按项目需求结合园区厂房实际进行确定),租金先交后补,经综合认定后,分别按比例给予企业租金补助。推动企业智造升级,对模具企业实施的模具技术改造项目,设备投入100万元以上不到300万元、300万元以上不到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按设备投入额的15%、20%、30%分段计算给予补助;受补助设备均应是不含税单价5万元以上的新设备,自制设备不含税单价须在2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到位设备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提升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对模具企业实施的信息化项目,软件投入20万元以上的,按软件、硬件投入分别给予30%、25%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十一)全力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五金高端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在电动工具、智能家居等重点行业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应用标杆企业,推广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及典型案例3个以上。全力争创省级人工智能赋能制造业县域试点,针对试点行业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人工智能赋能场景,按照实际场景投入给予支持。积极培育智能家居、高端装备等智能终端产品,对获评省级“数智优品”给予支持。2026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收达70亿元。经综合认定符合奖励条件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企业给予分档奖励。对新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目录的企业,奖励2万元。深化企业智转数改,对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未来工厂、国家领航级卓越级智能工厂等省级及以上项目给予奖励。2026年,力争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10%以上,新增“数智优品”等数字经济省级以上荣誉10个、省级未来工厂1家、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3家以上。鼓励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在浙江省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平台进行登记且获得登记证书的,按1000元/件给予补助,同一主体每年补助不高于1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全力推动优质企业量质双升。工贸联动支持企业稳产增效,力争为经营主体减负30亿元以上。扎实推进企业梯度培育工作,落实“陪跑”机制,对首次认定为“航母之星”“航母”“巨人”“小巨人”的企业,分别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对首次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的企业,在其连续两年列入规模以上统计管理后,奖励10万元。提升企业服务支撑能力,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做强做优服务。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上规升级,新认定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新认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150家,净增“小升规”企业30家。对企业(含团体)主导国际标准、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并发布的,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对首次通过“品字标”品牌系列认证的企事业、新认定“中国精品”“浙江精品”“浙江制造精品”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争创国家级驰名商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十三)支持推动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绿色化发展。引导金融机构优化资金供给结构,满足制造业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力争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30亿元,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加大设备更新投放。实施工业重点技改项目100项以上,对生产制造方式转型(工业领域设备更新)示范项目按投资额给予补助。支持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化改造,争取建成减污降碳园区1个。实施重点涉气产业集群改造提升,建成环保绩效B级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生态环境永康分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十四)强化工业用地供应服务保障。全市新出让工业用地1000亩以上,占全市出让建设用地总量比重不低于50%,其中市场化出让工业用地100亩以上。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2700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950亩,盘活的存量土地支持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

三、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发改局牵头)

迭代升级《关于全面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动服务业结构不断优化,培育壮大金融、软件信息、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生活性服务业多元、普惠、优质发展,加快构建“创新开放、融合共享、供需协调、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2026年,服务业增加值达438亿元,增长6%以上,招引现代服务业企业6家,培育本地企业上规4家,实施“两业融合”项目10个。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0.95亿元。

(十五)打造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骨干企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继续支持中国科技五金城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打造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全年创新发展区营收力争突破1200亿元,新增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50家以上。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统筹保障服务业项目。在现代物流、国际贸易、商贸流通等领域积极培育省级服务业领军企业,对入选的领军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五金城集团)

(十六)创新金融服务。迭代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保持信贷总量稳定增长,推动金融资源向“两新”深度融合、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领域倾斜。加快构建信息流、物流、资金流融合的综合平台,为小微企业提供多样化供应链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解决抵押担保难问题,有力推动产业链上小微主体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政策,力争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32%。深化落实中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新增无还本续贷50亿元。积极对接资本市场,鼓励企业开展项目募投、战略性股权投资、并购重组。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口>、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十七)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家软件产业税收优惠政策、首版次软件等激励政策。大力招引培育优秀数字化服务商、人工智能服务商、浙江数商,鼓励本地软信企业向智能服务商转型,在场租、人才等资源要素上给予支持,培育市级以上数字化服务商3家。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新打造人工智能产品、智能体及应用场景赋能制造业。持续推进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落地,加大对具有公共服务功能的物流项目用地支持力度。构建更具竞争力的现代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体系,支持律师、公证、仲裁、鉴定、商事调解等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加强领军型、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育,打造具有全省乃至全国影响力的法律服务机构。推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政策印发后首次入选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业榜单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家2万元奖励,每家单位仅可享受一次;对帮助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引进博士后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每帮助引进一人,奖励5万元;对参加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部门主办的会展(博览会)活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展位费50%最高2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

(十八)加快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深化打造“一山一镇两宋双贤”核心标识,以5A标准为引领推进方岩景区改造提升,联动芝英等地推进芝英千年古镇复兴,推动胡公文化展示中心、陈亮文化展示中心等标志性项目建设,丰富大司巷特色文化街区、永拖61工社等重点片区消费场景与业态供给,力争2026年全域旅游人次增幅6%。支持文化企业、工业设计行业、影视产业大力发展,龙山宋园影视基地建成投入使用,支持文化企业积极参与省级以上荣誉评选,深入推进文化特派员制度。统筹用好文旅、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文旅、体育产业示范项目等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委宣传部)

四、加强国际陆港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融入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全面对接金义都市区、永武缙协同带,打造“一绕一环两横两纵多连”路网格局,完成交通投资36亿元以上。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0.2亿元。

(十九)加快永康国际陆港建设。聚焦金华国际陆港枢纽永武组团,加快推进中国(永康)五金物流港、永康国际陆港等项目建设,启动智慧物流园场地平整及园区主干道工程,深入谋划浙中供应链物流服务中心。永康国际陆港项目一期年内建成投用,发挥中国五金物流港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作用,深化“港务、关务、船务、信息、管理”五位一体化改革,探索铁路、港口、海运、通关等业务环节“一单到底”的服务,推动港口功能向永康延伸。持续推进省“四港”联动示范项目创建工作,2026年永康海铁联运集装箱运输量力争达到12万标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铁路指挥部、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办、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市交旅集团)

(二十)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引培交通运输等企业,对纳统企业给予支持。支持和鼓励网络货运平台等业态发展,对网络货运平台实际完成的运单,按每单140元标准补助。对从事永康市集装箱海铁联运业务的承运平台企业,经永康铁路站实际到发的集装箱重箱,按每标箱380元标准补助。继续实施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六五折优惠、国家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免费政策。新增客货邮村级多功能服务点3个,持续提升建制村快递物流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铁路指挥部、市交旅集团、市邮政管理局)

(二十一)推进低空经济发展。积极向上争取通用机场建设运营及短途运输航线的省级补助资金。加大对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低空制造产业培育和低空场景应用拓展的财政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府办<金融口>、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二十二)推进交通运输结构优化。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大气治理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交通运输结构优化。2026年,淘汰更新老旧营运货车37辆;国六排放标准及新能源营运货车保有量占比达到30%,其中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占比4%。(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永康分局)

(二十三)持续实施交通惠民政策。持续提升农村公路行驶服务水平,新改建农村公路5公里、大中修50公里。2026年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率达到92%。(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市商务局牵头)

坚持内外高效联动,强化贸易和投资一体联动、对外投资和招商引资一体联动、内外贸一体联动,以构建高能级开放型经济体制为先导,全面建设高水平开放强市。2026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6%以上,货物贸易出口增速达6%,实际利用外资增速达50%以上。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9亿元。

(二十四)深化落实国家促消费政策。充分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使用与数据回流全流程跟踪机制,提升3C及家电类产品以旧换新销售额入库率。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引导金融机构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投放。用好离境退税政策,拓展深化入境旅游全链条便利化政策,力争入境过夜游客增长10%以上。有序清理优化消费限制性措施。(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旅体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市税务局)

(二十五)更大力度推动消费转型升级。培育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打造永康本地特色消费聚集区。积极引进新零售品牌与首店,支持杯壶、炊具、户外休闲等特色产业带与知名IP联名,扩大优质消费供给。依托“优享丽州”平台,提升公务消费、智慧商圈等八大消费场景的数字化覆盖,创新优质消费场景。推动五金城等专业市场转型发展。办好中国(永康)国际门业博览会、中国五金博览会等品牌展会。做好赛事经济文章,办好浙BA等赛事,打造城市赛事品牌。全年开展促消费活动50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文广旅体局、五金城集团)

(二十六)引育优质商贸企业。抓好商贸主体培育,新增入库企业100家。招引一批商贸企业,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按相关标准给予一定的奖补。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企业,经综合认定后,给予分类分档奖励。(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二十七)促进电商企业健康发展。推进电商产业培育计划,培育“鼎峰”“旗舰”“领航”“先锋”“新锐”五类电商企业。推进“两业融合”重点项目,支持企业向“研产供销”一体化、内外贸双循环迈进,优化“两业融合用地”的空间供给。迭代升级跨境电商产业园,谋划建设两业融合电商园区。充分发挥脉链、永康跨境直播基地(杭州飞地)、阿里国际站永康AI赋能中心等重点平台作用,支持企业利用“直播+平台+跨境电商”模式,加快推动传统外贸企业全流程数字化。对符合要求的电商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运营业务的,按其当年在平台内产生运营费用给予补助。推进产业带与电商平台资源对接,组织开展“商务带你拓市场”系列活动30场以上。(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产投集团、市总部办、各镇<街道、区>)

(二十八)推动对外贸易稳量提质。深入推进“永康五金品牌出海”行动,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对企业参展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2026年组织不少于40个团组、800家次企业赴境外拓市场。推动自主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注册境外商标,对首次获评、复评海关高级认证、出口名牌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当年实际支付保费的70%—10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为更多符合条件的从事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的个体工商户发放外汇贷款,继续扩大跨境电商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面。支持企业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对当年新增的或通过省级年度考核的对外贸易预警示范点、市级和县级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加快完善新型外贸综合服务体系,吸引在外永商回归,对绩效评比达到要求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给予资金扶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府办<金融口>、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金华海关驻永康办事处)

(二十九)强化双向投资合作。鼓励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对新获批省级及以上境外经贸合作区的投资建设主体给予奖励。鼓励开展本土跨国公司发展,对列入省级本土跨国公司领航榜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跨境并购。实施外商投资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按当年度实际到位外资额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招商中心、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扩大有效投资(市发改局牵头)

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突出民间投资优先、产业项目优先、科技创新优先,抓住用好政策机遇,深入实施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2026年,推进亿元以上项目120个,支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16.11亿元。

(三十)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带动支撑作用。推进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项目建设,支持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应快就快、要素保障应保尽保。用好重大项目前期经费及“7+X”联席会议制度,持续开展周三议项目,强化重大项目谋划推进。(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办)

(三十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等资金支持,力争各类资金占金华份额不低于15%。统筹争取上级资金如“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组合,更大力度支持项目。对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筹措落实配套资金。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改革,迭代实施“一项目一要素服务保障清单”。(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十二)加大对民间投资扶持。落实“民营经济37条”,推动“4+1”专项基金、新增用地和存量用地、新增能耗等要素投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争取达到80%以上。2026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重大项目不少于2个。更大力度拓宽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投资建设路径,对需省级审批(核准)的项目,需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可行性;探索在交通、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民间投资参与建设。保障新质生产力方向中小企业用地需求。扩围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府办<金融口>、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十三)强化用地用林要素保障。2026年全市供应建设用地不少于3000亩,争取省重大产业及中小民营企业项目等用地指标200亩以上。充分利用上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支持产业项目入库,积极向上争取专项用地指标;支持符合条件的省重大建设项目争取省统筹或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持续提高用地审批效率,简化用地预审审查。强化林地占补平衡管理,足额保障林地供给,保障重点工程、民生项目落地实施。全市保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450亩以上。(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局)

(三十四)强化用能要素保障。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项目用能保障。对列入省“千项万亿”工程重大项目保障非化石能源增量。全年保障新上项目用能5万吨标准煤,保障全社会电量供给70亿千瓦时以上、天然气供应2亿方以上。全年新增光伏装机5万千瓦以上,新建公共充电桩100个以上。服务工商业用户完成交易电量30亿千瓦时左右,腾出用能量2万吨标准煤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国网永康供电公司)

(三十五)深化投融资改革。迭代完善“项目+财力+风险”三大机制,自上而下、双向打通抓好重大项目谋划。深化政府债务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摸清存量国有“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合规开展存量资产盘活力度。推动政策性开放性银行加大中长期项目贷款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府办<金融口>、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办、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七、推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市农业农村局牵头)

深入实施以“千万工程”为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工程,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2026年,力争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至1.67以内,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行政村100%全覆盖。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2.2亿元。

(三十六)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推动现代农业“土特产富”全链发展,建设1条年产值超10亿元的“土特产富”(肉麦饼)全产业链,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金华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2家以上,提升联农带农能力。推进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农业科创平台提能。加快现代种业发展,支持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支持两头乌猪新品种(配套系)选育、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种群保护。推进两头乌产业振兴发展。开展“政银险担基”协同支农改革,提高“三农”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保持担保费率在1%以下。加大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扶持力度。2026年,全市引育农业项目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府办<金融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招商中心、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三十七)实施低收入农户提低促富行动。确保有劳动能力低收入农户家庭至少1人就业。培育建设重点提升片区,加快建设低收入农户共富产业园。开发公益性岗位300个、订单农业30个,开展共富市集65场,实现低收入农户人均增收3000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覆盖率100%。持续推进异地搬迁,以相对薄弱村和偏远自然村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支持有搬迁意愿的农民到县城、中心镇、重点村等地方聚居。(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水务局)

(三十八)加强耕地保护,全力保障“米袋子”“菜篮子”有效供给。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全年新增“多田套合”面积7000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3900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储备区1.62万亩。加强蔬菜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保护耕地质量,支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对按订单向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交售稻谷的种粮主体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局)

(三十九)全域打造和美乡村。分类有序、片区化组团式推进乡村振兴,学习大李祖共富联盟发展模式,2026年拟推进3个省级重点村片区组团建设,和美乡村覆盖率达到80%以上。完成农村水系治理12公里以上,打造城乡亲水节点11个、高品质水美乡村4个。建成人文乡村2个,建设越野步道先行段10公里以上。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35公里以上,新增改善灌溉面积2.2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市水务局、市城投集团)

(四十)统筹推进农民进城和青年入乡。实行新型居住证制度,实现居住证省内互认互通。为持有居住证的农民工随迁子女100%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深化农创客“引育用留”机制,农创客稳定在1000人以上。实施现代“新农人”培育行动,吸纳100名以上青年入乡实践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医保局)

(四十一)促进县城承载能力提升。争取列入省级县城综合承载能力提升重大项目10个,完成年度投资25亿元以上,促进人口和产业加快向县城集中集聚。推动政策性银行持续加大对县城城镇化建设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府办<金融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四十二)抓实城乡融合要素保障。深入推进缩差项目实施,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要素保障提质增效,2026年度计划实施缩差项目23个,计划年度投资31.65亿元。落实省强城兴村融合发展专项政策。每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少于5%统筹保障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及农业重大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四十三)强化“山海协作”。加大产业赋能力度,加速推动永武“产业飞地”开发与建设,2026年永武“产业飞地”计划投资5亿元,落实飞地收益4500万元。加大产业合作力度,实施山海协作项目5个。协同武义谋划推进武义县“发展飞地”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招商中心、市产投集团、高新区)

八、保障和改善民生(市人力社保局牵头)

深入实施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三分之二用于民生领域。全市财政安排预算资金8.02亿元。

(四十四)推进“劳有所得”。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健全稳岗扩岗长效机制和创业带动就业机制,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达6520人以上。推进县域技能型社会建设,实施“技能照亮前程”职业培训行动,围绕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力争全市新增城镇就业8000人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国企职教幼教补助、劳模待遇补助、企业精减退职人员生活困难补助、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社区综合补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政策。支持技工教育发展,支持永康五金技师学院推进省一流技师学院建设,加快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四十五)推进“幼有善育”。实施育儿补贴、出生缺陷预防等优生优育政策。深化省级普惠托育公共服务试点,完善普惠托育保障政策,发放托育消费券,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延伸发展2—3岁托育服务,普惠托位占比90%以上,婴幼儿入托率达到16%,推进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医育结合”服务,探索推进困境儿童“免费托”。(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教育局)

(四十六)推进“学有优教”。着力健全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基础教育资源统筹调配机制,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完成第一轮公办高中改造提升,投用永康二中建设工程(二期)、南苑中学建设工程(二期),新增普通高中学位600个以上。迭代名师和名校长培养体系,加强“校长、教研员、班主任”三支队伍建设。深化教共体建设,探索小初高纵向贯通的集团化办学模式。2026年,省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和省基础教育生态监测力争实现双A等。(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四十七)推进“住有宜居”。持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成区块改造安置房建设3672套。新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700套(间)以上,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200户,完成已开工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3个。实施高层住宅二次供水改造奖补政策。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20台以上,新增既有建筑加装电梯10台。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服务提升行动,完成农房改造2400栋。(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四十八)推进“老有康养”。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补助、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健全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探索“一床一码”补需改革。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造提升,促进机构规范化运营。持续推进长护险提质扩面。2026年,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15名,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达26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永康金融监管支局)

(四十九)推进“病有良医”。加快推进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保院三甲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浙江中西部医疗中心重点专科建设,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成果,有序推进基层中医化、中医特色化工作,打造中医特色鲜明、兼具永康特色的中医药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补偿机制改革,在积极推行“固定+流动”模式的基础上,加强与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系统结合,构建“固定+流动+互联网+AI”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实施万医进修、千医出海三年行动计划。2026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3.44人、4.46人。(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

(五十)推进“弱有众扶”。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低保标准。社会救助监测比例保持3.8%以上,服务类社会救助9000户次以上,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达到88%,“群帮惠”困难群体帮扶达到882人次。新增帮扶性就业基地1家、残疾人帮扶性就业30人。实施孤独症儿童康复66人,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61人,康复辅具适配1492人。开展红十字会公益项目3个。(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残联、市红十字会)

(五十一)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办好民生实事。建立健全与人口结构变化相协调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人口监测和发布制度,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着力推进公共服务总量供给和结构优化。(责任单位:市府办、市发改局、市卫健局)

上述8个领域政策,全市财政2026年预算安排资金除交叉重叠部分外,支持总额为32.3亿元。各领域政策牵头单位要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会同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保障清单牵头单位,抓紧制定政策实施细则,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做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推动新出台政策同向发力、形成合力。

文件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除标明具体实施期限外,均为2026年全年实施有效,原有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政策为准;同一项目(事项)符合多个政策规定的,按照就高从优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措施,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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