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07843077566033/2026-1010533615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 发文时间 | 2026-04-16 | 文号 | |
| 主题分类 | 登记号 | ||
| 有效性 | 公开方式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意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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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规定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猎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来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期: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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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定我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禁用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5日期间,通过永康市人民政府网站、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在征求意见期限内,我单位共收到0条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来电来信的方式将意见反馈至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永康市花园大道309号),邮编321300,联系电话:0579-81700540,联系人:李琪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反馈意见发送至邮箱:200997211@qq.com。
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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