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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784ZF060000/2020-71839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0-11-27
文号: 永政办发〔2020〕55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GYKD01-2020-0009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
来源: 市府办 发布时间:2020-11-27 15:35 浏览次数: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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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下载:55  009  关于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意见(三科11.30).doc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健康浙江”“健康金华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应对突发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打破制约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瓶颈,高质量建设健康永康,为永康新腾飞提供健康保障,打造永葆安康金名片,经市十七届政府第五十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医疗资源配置布局

结合十四五规划,按照国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要求,制定《永康市医疗卫生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0—2035年)》,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功能,落实和预留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用地,发挥卫生健康工作对服务城市功能建设的支撑作用。2020年启动第一人民医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龙山、西溪、方岩卫生院开工建设,花街卫生院投入使用。到十四五末,完成第一轮基层卫生院迁(改)建工程,实现基层标准化建设全覆盖。

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加快启动实施疾控中心整体迁建项目,依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按辖区服务人口数量确定疾控中心建设规模。加快配置更新检验检测设备,提升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检验检测能力。到2022年,按照P3实验室标准建成市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提升实验室生物安全级别。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标准配置疾控中心、基层卫生院人员编制,用编适当倾斜公共卫生及预防医学专业人员。

三、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整合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专业救援机构、120急救机构资源,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救治网络,提升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全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实现公共卫生与医疗卫生无缝对接,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完成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重症病房、负压病房改造,配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急需设备;到2020年底完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发热门诊标准化改造,并具备实验室快速检测能力。

四、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强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疗、住院服务能力建设,增加设备购置资金投入,配齐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心电图机、彩超、麻醉机、除颤仪、双目视力筛查仪等医疗设备,为规模较大卫生院配置CT机。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房条件,确保基层机构业务用房达标、功能分区合理,打造全市“15分钟生活服务圈。充分发挥基层网底作用,加强镇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网底哨点作用,鼓励镇(街道、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加大经费人员物资储备投入,积极探索建立村推、院审、镇聘的基层公共卫生网格员队伍。     

五、强化产教医教融合体系建设

实施永康卫生学校整体迁建工程,新建附属医院与第三人民医院整合提升,打造浙中医疗、教育相融合的健康产业基地。将永康卫校建成在校生3000人以上的省一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通过联合办学等模式扩大招生规模和办学层次,升级为高等医学大专院校。卫校教师用编不足通过雇员制教师等方式来弥补。

六、实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

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支持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培育、科研课题立项、中医适宜技术推广等,加强呼吸科、感染科、重症医学科等建设,力争十四五期间第一人民医院达到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中医院达到三级乙等中医院标准。积极开展名医工作室创建工作,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的资金,建立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明确绩效评价内容及目标,通过名医带出名医方式,真正构建我市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绩效明显的名医工作室按层级不同给予重奖。

七、加大卫生人才招引培养力度

启动名医名护名科三年培育工程,打造20个特色突出、优势明显、社会认可的名科,遴选一批名医名护,带动我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提升。鼓励本市生源报考医学院校紧缺专业,推进卫生人才队伍本地化。永康生源当年被985211、双一流建设高等院校及温州医科大学本院医学类紧缺专业录取的考生,签订回永工作协议的给予每学年 2 万元/人的助学补助(每年补助不超过30人),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本市生源按同等标准给予补助;继续加大委托定向培养力度,每年不少于10人,按照省里标准提供学费补助;在职医务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其学费由单位给予报销。通过努力,有效破解卫生健康人才瓶颈,培养一批本土化紧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一批高端、实用型卫生健康人才,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

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持续发展。完善村卫生室购买服务机制,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九、加快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启动区域智慧医疗工程。依托城市大脑项目,开发永葆E相关便民应用,实现部门间高质量的卫生健康数据互通、共享;升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全生命周期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深化城乡两级机构医疗协同;打造医共体集成平台,促进医共体信息资源整合;构建医疗健康智能化服务体系和科学监管体系;建设公共卫生综合应急管理平台,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动态监测和专业预警,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有关资源信息的管理;搭建医疗养护一体化信息系统,为医养结合机构提供审批、医、养、康、护、防六位一体的全方位集成服务;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和数据备份机制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十、构建“一老一小”健康服务体系

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家庭病床和安宁疗护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能够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建立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出台《永康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每年予以一定工作经费的补助;成功创建省级、金华市级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时间暂定五年。若实施过程中遇省、市、县重大政策变动,可视情作适当调整。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1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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