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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7843077566033/2023-96532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发文时间: 2023-08-25
文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登记号:
有效性: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文字解读】《关于深入实施学样仿样推广法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的意见》政策解读
来源: 市经信局 发布时间:2023-08-25 09: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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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2021年10月,为着力解决中小企业“缺资金不愿改”“缺人才不会改”“缺样本不敢改”等转型难题,我市以电动(园林)工具行业省级产业集群新智造试点为契机,在行业内先行先试“学样仿样推广法”。2022年入选全省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市、区),并成功举办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广“学样仿样推广法”现场会,相关经验做法获全省推广。

为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成效,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2〕45号)提出的“到 2025 年,实现重点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我市拟在防盗门、保温杯、健康休闲等更多行业、更大范围推广“学样仿样推广法”,力争率先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三个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实施目标。明确了基本原则、推进方式、实施目标等内容。提出了到2024年底,率先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数字化改造“三个全覆盖”。

二是实施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面向更多行业、更大范围推广数字化改造“学样仿样推广法”。面向防盗门、保温杯、健康休闲等重点行业规上企业,实施“N+X”改造,改造完成并通过专家验收后,对总投入30-50万元(含)的改造项目,按实际投入给予40%的补助,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一般信息化项目”的标准补助。

(二)推进电动(园林)工具行业“中级数智工厂”建设。选择3-5家行业企业开展“中级数智工厂”建设试点,项目软硬件总投入不低于150万元。对软硬件总投入在150-300万元(含)的改造项目给予30%补助,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一般信息化项目”的标准补助;配套“中级数智工厂”建设的电机、包装自动化产线和仓储物流等自动化设备改造投入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18%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500万元。评审验收通过后,一次性再奖励30万元。试点成功后,开展“中级数智工厂”建设推广,推广奖励相应降低。

(三)推进电动(园林)工具等行业规下企业推广轻量级数字化改造。总投入10-50万元(含)按实际投资额给予40%的补助。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一般信息化项目”的标准补助。

三是保障措施。提出了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督查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等3个方面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及机构之间的统筹协调,确保推广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督查考核。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督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推广所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镇(街道、区)完成情况列入年度工业经济考核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对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学样仿样推广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改造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扩大推广改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吕勇军  联系电话:0579-871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