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0784ZF060000/2025-108119 | 发布机构 | 永康市 |
| 发文时间 | 2025-11-10 09:38:29 | 文号 | 永政办发〔2025〕31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登记号 | GYKD01-2025-0007 |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联内容 |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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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方岩风景名胜区、江南山水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永康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和《永康市实施〈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永康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和《永康市实施〈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告》(永政通告〔2022〕3号)、《永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转增加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022年)的通告》(永政通告〔2022〕8号)同时废止。
附件:1.
附件1永康市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docx
2.
附件2永康市实施《金华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2025年)》清单.docx
永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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